办理对象:
1.参保地户籍,未参加一类的所有城乡居民;
2.非台州市户籍,在参保地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、中小学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;
3.与本市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一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参保地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,实行整户参保(不包括已参加一类的家庭成员)。
办理材料:
(1)本人本地银行卡或存折(限建行、工行、农行、中国银行城区网点);
(2)个体新参保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、彩色照片2张(尺寸不限)。
办理流程:
参保人填写《变动增减表》申请新参保或转个体参保 → 工作人员审核受理 → 开具一户通《委托缴税协议书》→参保人送《协议书》到指定扣款帐户开户银行盖章→参保人送《协议书》到市地税办理一户通→次月起正常按月自动扣款→新参保个体隔一个月后领取医保卡证;